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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5-14 00:00:00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四个月的未经审计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四个月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溢利与2019年4月30日止四个月相比,已大幅减少约60%。按照该项资料,董事会预期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溢利,与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相比可能会录得大幅下跌。根据现有资料,董事会认为该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主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制冷剂产品、有机硅产品、PVC、氯碱、二氯甲烷、液碱及其他产品)的平均市价受市况及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影响,与2019年同期相比有所下跌,导致本集团于相关期间的收入及毛利率亦有所下跌。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四个月的未经审计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现有资料后所进行的初步评核,并非根据本公司核数师已审计或审阅的任何数据或资料。有关数据及资料仍在考虑及查核中,因此可能需作调整。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如欲了解本集团表现的详情,请参阅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有关公告预计将于2020年8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