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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原材料和产品买卖的 持续关连交易续订

2019-03-01 00:00:00

《原材料买卖框架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发出、有关本公司与其关连附属公司东岳氢能订立原材料和产品买卖交易的持续关连交易之公告。

目前关于上述持续关连交易的现行框架协议已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到期届满,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交易时段结束后)与东岳氢能订立了《原材料买卖框架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i)向东岳氢能供应东岳原材料,供其生产和运营之用,及(ii)向东岳氢能采购氢能原材料和产品,供本集团生产和运营之用,协议为期两(2)年。

《上市规则》的涵义

东岳氢能是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订立《原材料买卖框架协议》以及据其进行的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按照年度销售上限和年度采购上限各别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有一个或以上超过0.1%,但全部不足5%,因此,根据《原材料买卖框架协议》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