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以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方式收购土地使用权

2019-01-29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局欣然宣佈,于2019年1月29日(交易时段后),河南兴汉(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河南惠正订立协议,据此及根据相关条款和条件,河南兴汉已同意收购而河南惠正已同意出售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50,000,000元。目标公司持有地块之土地使用权。于完成收购事项后,河南兴汉将收购地块之土地使用权,且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亦将併入本集团的财务报表。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河南惠正由正商(即由本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Haung Yanping女士间接及全资拥有)全资拥有,河南惠正因而为Huang Yanping女士的联繫人及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由于有关该收购事项的全部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章)超过0.1%但少于5%,该收购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