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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港控股正面盈利预告

2018-03-07 16:37:00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管理账目所作初步审核,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股东应占之综合税後溢利,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66万港元比较,将录得大幅上升约380 %。

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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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由闽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管理账目所作初步审核,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股东应占之综合税後溢利,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66万港元比较,将录得大幅上升约380 %。

本集团的业绩大幅增长主要归因於(i)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香港物业租金收入比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 300 万港元大幅上升约 100 %,此乃由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透过收购投资物业所致;(ii)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酒店业务收益比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分类营业额约 2,580 万港元上升约 15%所致及(iii)一些联营公司增加利润贡献,此乃由於个别联营公司收益增加及本集团於年内透过收购联营公司所致。

本公司仍在进行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集团的管理账目所作出的初步审核及董事会现时可获得的资料为依据,而非根据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而作出。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底公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的综合财务业绩。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