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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以948百万港元出售附属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

2019-07-29 00:00:00

董事会宣佈,于2019年7月29日,本公司两间全资附属公司(「卖方」)与Fortune Creation Developments Limited创福发展有限公司(「买方」)订立临时合约,出售Harbour Sky (BVI) Ltd.(「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出售与转让出售贷款予买方,代价为948百万港元(须作有关调整)。

目标公司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并持有位于香港利众街14-16号之商业物业(「该物业」),以作投资用途。出售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是本公司附属公司。

由于出售完成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方可作实,因此出售可能会或不会继续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第14.07条计算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全部适用百分比率均少于25%,根据上市规则,临时合约项下拟进行之出售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