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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龙潭过江通道项目进展公告

2019-10-25 00: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提述公司日期为2019年4月27日及2019年6月26日就有关投资龙潭过江通道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司、南京公路公司及扬州交通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就签订签署协议书共同出资成立龙潭大桥公司。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8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龙潭过江通道初步设计的批覆》(苏发改基础发[2019]711号)中的第八条工程概算,龙潭过江通道项目需要增加投资46,090.5万元。原协议三方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各方按照原有的股权比例出资,共增加龙潭大桥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8,357万元。根据补充协议,公司出资人民币9,784万元增加龙潭大桥公司注册资本金。

以上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由于调整后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34,084万元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之百分比率均低于5%,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8条,以上交易不属于须予披露的交易,亦无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

以各董事所知所信,并经过所有合理查询,对手方及对手方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是公司及公司的关连人士(香港上市规则所指)以外的独立第三者,因此以上交易不属于香港上市规则所指的关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