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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上限调整的公告

2020-08-28 00: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4月1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31日审议批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与现代路桥公司分别签署《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本公司的该项工程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30,50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现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增加与现代路桥公司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事项,增加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本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公司与现代路桥公司的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并签署2020年度交安设施提质升级施工合同,合同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预计合同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代路桥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江苏交控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构成关联交易,有关费用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少于0.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条,由于交易的最高金额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之收益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2)(a)条只须符合公告规定,但无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独立股东批准。上述合同下的交易亦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5至14A.59条年度审阅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