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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 提供借款

2020-10-23 00:00:00

兹提述先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八年一月 二十六日 、 二零一八年四月 二十五日、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二零一九年四月 二十六日、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及、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之公告(「 该等公告」), 内容有关提供借款之须予披露交易。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第五份补充协议

于二零二零年十月 二十三日 , 先机财务与借款人订立第五份补充协议(「 第五份补充协议」, 连同补充协议、 第二份补充协议、 第三份补充协议及第四份补充协议合称「 该等补充协议」)。 据此, 贷款期限将延长至即二零二一年十月 二十六日 。 除贷款本金因借款人偿还部份贷款而下降至港币47,000,000元外, 贷款协议( 经该等补充协议修订) 之所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继续具有十足效力及生效。 经计及通过延长贷款期限, 根据贷款协议( 经该等补充协议修订) 可收取更多利息收入。 董事会认为, 订立第五份补充协议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