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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特别授权进行人民币股份发行;及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2020-06-24 00:00:00

建议根据特别授权进行人民币股份发行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之公告,本公司宣佈,董事会已批准可能发行人民币股份及于科创板上市的初步方案。

本公司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交易时段结束后),董事会进一步批准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特别授权及相关事项,惟需取决并受限于除其他事项外,市场状况、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的批准及取得必要的监管批准。

股东批准及一般资料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建议股东考虑并批准(其中包括)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特别授权及相关事宜(包括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之决议案。一份载有(其中包括)上述决议案的详情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函,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鉴于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及特别授权须(其中包括)取得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的批准及必要的监管批准,故未必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知悉概无法保证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将进行或其可能进行之时间,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另行刊发公告,披露有关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及特别授权之任何重大更新及进展。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意图构成或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要约或其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