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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之最新消息有关建议成立一间合资企业公司之意向书

2023-03-02 00:00:00

内幕消息之最新消息有关建议成立一间合资企业公司之意向书 谨此提述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八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建议成立一间合资企业公司(「建议合资公司」或「建议合资项目」)。除非文义另有说明,否则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意向书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吉利控股、雷诺、Saudi Arabian OilCompany(「沙特阿美」)及本公司(统称「订约方」,各自为「一方」)订立意向书(「意向书」),据此(其中包括)沙特阿美拟以现金投资以获得建议合资公司之少数股权。有关建议合资公司股权架构之详细条款将由所有订约方进一步磋商及确定。吉利控股及本公司作为一方,雷诺作为另一方,预期于建议合资公司余下股权中各自的持股量将相同。截至本公布日期,订约方之间尚未订立具约束力之最终协议。本公司将于必要时就上述事宜另行刊发公布。 期限 除非订约方相互同意延长意向书期限,否则意向书将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到期。 排他性 自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至意向书期限后三(3)个月(「排他期」),订约方拥有建议合资项目之排他权。于排他期,(i)吉利控股、雷诺及本公司不得就收购建议合资项目之少数股权或与建议合资项目类似之任何形式合作及╱或业务向与沙特阿美核心业务竞争之任何第 三方招揽、磋商或提供任何资料;及(ii)沙特阿美不得就收购建议合资项目之权益或与建 议合资项目实质相同之任何形式合作及╱或业务向与吉利控股、雷诺及本公司核心业务 竞争之任何第三方招揽、磋商或提供任何资料。然而,吉利控股、雷诺及本公司保留推荐建议合资项目的其他投资者之权利。倘(i)随后法律或监管变动对任何一方有重大不利影响;或(ii)订约方相互同意终止意向书,则意向书将即告终止。 约束力 意向书不具法律约束力,惟有关(其中包括)期限及终止、保密性及上述排他性之若干规定除外。 有关订约方之资料 本集团、吉利控股及雷诺的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八日之公布内。 沙特阿美 沙特阿美为一间完全一体化的全球石油及天然气公司,于石油及天然气勘探、生产、提炼、分销、运输及营销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由于建议合资项目及意向书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仅属初步性质,因此未必一定会进行。有关成立建议合资公司之详细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架构、代价、公司治理及投资者人数)尚待磋商及落实,且截至本公布日期,订约方之间尚未订立具约束力之最终协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