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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之修订安排

2020-12-17 00:00:00

兹提述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谨订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35楼雷格斯商务中心(「股东特别大会会场」) 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 。

根据《2020年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 规例》(香港法例第599G章)(「规例」) ,超过20人群组聚集之股东大会须安排于独立之分隔房间或区域,而每个房间或区域容纳不多于20人。根据规例,本公司将就股东特别大会采取以下修订安排。

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会场人士之修订安排

限制股东特别大会会场内出席人数: 为遵照规例,本公司将限制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会场之股东人数至20名(包括股东及股东特别大会工作人员) 。股东人数如超过约13名,将不能获招待。此安排乃考虑到目前新型冠状病毒之情况,以及保持适当社交距离以保障股东之健康及安全之需要。

务请股东注意,就行使股东权利而言,股东毋须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如先前所建议,本公司极力鼓励股东藉递交代表委任表格委任股东特别大会主席为其代表,代其投票。

按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月十二月一日致股东之通函所载,本公司预期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之股东遵守所有预防措施。未能遵守任何措施或未能与本公司合作之任何人士,均可能被拒绝进入股东特别大会会场。此外,股东特别大会上将不会提供茶点或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