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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预防措施

2020-04-21 00:00:00

谨此提述日期均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的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致本公司股东的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将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10楼统一会议中心举行的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考虑到本公司有法定责任须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举行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未来数月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发展尚不明朗及于短期内押后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有实际困难,故本公司决定如期举行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

经考虑COVID-19疫情爆发并参考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所公佈「有关在《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实施下召开股东大会的联合声明」内载述的指引后,本公司将于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上采取以下预防措施,以保护出席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的股东及参与人士免受COVID-19的感染风险:

(i)每名出席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或代表或公司代表)均须于会场入口处接受强制体温检查。任何人士体温如超过摄氏37.5度,一概不得进入会场。

(ii) 每名与会人士在会场内任何时间均须佩戴外科手术口罩, 并与其他与会人士保持距离落座。

(iii) 如有任何与会人士拒绝配合任何上述措施, 本公司保留权利拒绝有关人士出席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

(iv) 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恕不提供礼品、 茶点或饮品招待。

鑑于COVID-19疫情持续带来的威胁, 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 行使投票权毋须亲身出席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 并强烈鼓励股东委任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主席为其代表就决议案投票, 而非亲身出席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

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可于本公司网站(www.geminiinvestments.com.hk)或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下载。 代表委任表格须于二零二零年股东週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不少于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方为有效。

本公司强烈鼓励其普通股由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持有的非登记持有人透过向其经纪或托管人发出指示经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投票。

本公司将持续审视不断演变的COVID-19疫情状况。 本公司或会因应COVID-19的疫情发展实行更多预防措施, 并会于适当时就有关措施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