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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为及代表置泉国际有限公司提出的无条件强制性现金收购建议截止(2) 收购建议的结果;(3) 购股权失效;(4) 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5) 非执行董事辞任;及(6) 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变动

2020-12-31 00:00:00

收购建议截止

收购方与本公司联合宣佈收购建议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截止,而并无被收购方修订或延长。

收购建议的结果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即接纳综合文件所载收购建议的最后时间及日期),收购方已接获:(i)根据股份收购建议就合共8,565,792股收购股份(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35%)提出的有效接纳;及(ii)根据购股权收购建议就合共28,096,000份购股权提出的有效接纳。

经计及根据股份收购建议就8,565,792股收购股份提出的有效接纳(须待该等收购股份转让予收购方完成后)、28,096,000份购股权根据购股权收购建议的接纳被注销及2,290,000份购股权失效,紧随收购建议截止后,收购方及收购方一致行动人士将持有合共411,572,417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及紧随收购建议截止后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4.76%)及合共754,333,333股可换股优先股。

购股权失效

每份购股权行使价为港币1.27元之2,290,000份购股权已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自动失效。于本联合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

紧随收购建议截止后及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公众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持有224,221,583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5.28%)。

因此,于本联合公告日期,本公司仍然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项下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非执行董事辞任

董事局谨此宣佈王晓先生已辞任非执行董事兼董事局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以投放更多时间专注于其个人及其他业务承担上,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星期四)收购建议截止后即时生效。

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变动

为采纳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守则条文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角色应有区分的最佳常规,下列变动紧随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星期四)收购建议截止后生效:(i)主席、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沈培英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但继续担任主席兼执行董事;及(ii)执行董事黎国鸿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