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 WA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3)
公 布
董事会谨此宣布,宏途与中方已达成协议,终止双方就成立合营企业所签订之
协议书,生效日期为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
谨提述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刊发之公布(「该公布」)及本公司
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刊发之通函(「该通函」),关於宏途(本公司之附
属公司)与中方(万科之全资附属公司)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就共同发
展内地地块而成立合营企业所签订之协议书。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
词汇与该公布及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自协议书签订後,订约双方延长商讨,唯仍未能就合营文件达成共识。有监於
此,订约双方同意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终止协议书。协议书终止後,订约双
方皆不对协议书再负上任何义务或再享有任何权益;汇城继续成为本集团之全
资附属公司,(中方并无在汇城占有任何权益);以及协议书内任何一方亦无
须对另一方负上任何责任,而任何一方亦不可向另一方作任何索偿。宏途或本
公司并无收取或支付任何协议书之代价,终止协议书对本集团之营运并无任何
重大影响。
於本公布日,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吕志和博士(主席)、吕耀东先生、许淇安
先生、伦赞球先生及邓吕慧瑜女士;非执行董事为梁文建先生及黄乾亨博士;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锺逸杰爵士、李东海博士、陈有庆博士、张惠彬博士及廖
乐柏先生。
承董事会命
K. Wa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陈明德
香港,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