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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2)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董事委员会组成的变动;及(3)采纳新公司细则

2023-06-07 00:00:00

(1)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2)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董事委员会组成的变动; 及(3)采纳新公司细则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K. Wa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载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内各项决议案均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132894615股股份(「股份」),此乃赋予股份持有人(「股东」)权利可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所有提呈决议案之股份总数。概无任何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表决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担任监票人,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点票。 已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本公司董事:吕志和博士、邓吕慧瑜女士、吕耀华先生、叶 树林博士、黄桂林先生、聂润荣先生及张建生先生。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各项决议案之投票结果如下:票数(%)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24704000609760814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及董事(99.606444%)(0.393556%)会报告书与独立核数师报告。 1票数(%)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2.宣派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248024048820115 度之末期现金股息。(99.999189%)(0.000811%) 3.3.1重选吕耀东先生为董事。2300506071179754640 (92.752591%)(7.247409%) 3.2重选黄桂林先生为董事。24706881999572514 (99.614052%)(0.385948%) 3.3重选张建生先生为董事。248022814332568 (99.998687%)(0.001313%) 3.4厘定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8022814332731 止年度之董事袍金,其详情载于通告(99.998680%)(0.001320%)附注(vii)。 4.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之24777186492536955核数师,并授权董事厘定其酬金。(99.897714%)(0.102286%) 5.5.1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之授权以购回2480080934179940 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99.992745%)(0.007255%) 5.2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之授权以配2367672510112588364 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之额外股份。(95.460624%)(4.539376%) 5.3待第5.1项及5.2项普通决议案获通过2377229937103030937后,扩大上述第5.2项之一般及无条件(95.845964%)(4.154036%)之授权,加入根据第5.1项普通决议案由本公司购回之股份数目。 票数(%)特别决议案赞成反对 6.批准对本公司之现有公司细则的建议修订244992623330304640 及采纳本公司之新公司细则。(98.778152%)(1.221848%)依据上述投票结果,(i)由于超过50%票数赞成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第1项至第5项各项决议案,以上第1项至第5项各项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及(ii)由于超过75%票数赞成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第6项决议案,以上第6项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特别决议案。 2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董事委员会组成的变动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董事委员会组成的变动。董事会宣布以下变动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生效: (1)叶树林博士退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不再担任本公 司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之主席及本公司 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之成员。叶树林博士为可拨出较多时间处理其个人事务而决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不参与膺选连任。 (2)聂润荣先生,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3)黄桂林先生,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获委任为薪 酬委员会主席,并将继续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 (4)张建生先生,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叶树林博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不知悉就其退任一事有任何需要股东关注之事宜。 董事会谨此对叶树林博士在其任职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及指导致以衷心感谢。 采纳新公司细则董事会欣然宣布,建议修订本公司细则(有关建议修订详情已载于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之本公司通函内)及采纳本公司新公司细则(「新公司细则」)已获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新公司细则全文将会刊载于本公司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