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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持续关连交易停车场租赁协议

2019-06-28 00:00:00

停车场租赁协议

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桂林项目公司(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业主)与万达商业管理(作为租户)就位于中国桂林市桂林高新广场之该等停车场物业订立停车场租赁协议,为期三年,由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包括首尾两日),可于协议届满时重续。

月租(i)于公众缴费使用该等停车场物业前之期间,应为:人民币100,000元(含增值税);及(ii)于公众缴费使用该等停车场物业之期间,应为:万达商业管理于该等停车场物业进行停车场业务产生之收入(扣除有关税项及政府徵费后)之60%。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大连万达商业管理为本公司之间接控股公司及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由于万达商业管理由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间接全资拥有,故根据上市规则,万达商业管理亦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桂林项目公司与万达商业管理订立之停车场租赁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根据停车场租赁协议及该等现有租赁协议拟进行之交易应合併计算。由于有关停车场租赁协议及该等现有租赁协议年度总上限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盈利比率除外)超过0.1%但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条,停车场租赁协议及该等现有租赁协议项下之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