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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

2023-01-12 00:00:00

公告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 本公告由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 本公司获悉,于2023年1月1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万达商业地产海外有限公司(「万达海外」)已将其持有的全部3055043100股本公司普通股(「质押股份」) 质押予贷款人(「贷款人」),作为获提供贷款融资(「贷款融资」)的抵押品。就本公司所知、所悉及所信,贷款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方。 万达海外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中间控股公司,由王健林先生最终实益控制。于本公告日期,万达海外持有本公司30550431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之6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