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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 重续儿童娱乐租赁协议

2020-09-07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儿童娱乐租赁协议,据此桂林项目公司(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业主)同意向万达儿童娱乐租出该等物业,租期由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二日起至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止。同时亦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儿童娱乐租赁协议之若干条款修订。

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交易时段后),桂林项目公司与桂林儿童娱乐(万达儿童娱乐之全资附属公司)订立新儿童娱乐租赁协议,以就该等物业重续现有租赁,自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二日起计延期十五年至二零三五年九月十一日(包括首尾两日)。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大连万达商业管理为本公司之间接控股公司。大连万达商业管理则由大连万达集团控制,而大连万达集团由王健林先生控制。根据上市规则,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大连万达商业管理、大连万达集团及王健林先生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由于桂林儿童娱乐由王健林先生间接全资拥有,故根据上市规则,桂林儿童娱乐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新儿童娱乐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新儿童娱乐租赁协议最高年度上限多于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新儿童娱乐租赁协议项下之交易须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