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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执行董事辞任及(2)撤销年度股东大会的第3A(i)号普通决议

2020-07-16 00:00:00

非执行董事辞任

万威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吴清女士(「吴女士」)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生效。吴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希望藉此机会向吴女士致谢,感谢其于就任本公司董事期间作出宝贵的贡献。

董事会欣然宣佈,周锐先生,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被任命为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生效。

撤销年度股东大会的第3A(i)号普通决议

关于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请参阅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发出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其中关于董事重新选举的通函(「年度股东大会通函」)和委托书(「委托书」)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辰天工业区33号楼壹层举行之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

由于吴女士辞职,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年度股东大会通函、委托书上所列之第3A(i)号普通决议(关于根据股东大会通知重新选举吴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不再适用,也不会在股东大会上提交公司股东审议和批准。除此以外,其它于股东大会通知列举之议案维持不变。

本公司股东已递交的委托书应依然有效,但本公司不会对第3A(i)号普通决议进行投票或计票。

本公司股东务须细阅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包括其附注)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函(包括其附录),以瞭解将如期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提呈以供考虑及批准之其他决议案、出席股东週年大会之资格、委任代表及其他相关事宜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