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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重组安排计划及继续暂停买卖

2024-05-27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ID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万威国际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7)建议重组安排计划及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布乃由万威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第13.25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之季度更新公布(「该公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已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670条,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送交存档单方面原诉传票,内容有关将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就本公司提出申请命令召开本公司债权人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是否经修订)本公司的建议重组安排计划(「该计划」)而展开聆讯。 本公司将适时再作公布,载述有关该计划之详情及进展。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达成复牌指引为止。 –1–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万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张钰淇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截至本公布日期: 1.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钰淇女士; 2.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崔啸先生、吴国凝女士及Tiger Charles Chen先生;及 3.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锦文先生。 *仅供识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