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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2-06-24 00:00:00

本公告由中国宝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年度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预期本公司于年度期间可能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8千万港元,而二零二一年同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111.4百万港元。董事会认为,年度期间的预期溢利乃主要由于以下因素所致:(i)一间附属公司终止综合入账的收益;及(ii)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的收益。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年度期间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为依据,尚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因此,本集团于年度期间的实际综合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底前刊发)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载资料。因此,于业绩公告公佈后,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小心细阅。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