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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有关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之最后截止日期

2022-06-14 00:00:00

兹提述中国宝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认购事项。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认购协议,认购事项完成将须待认购协议所载先决条件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或认购事项订约各方可能书面协定的较后日期)(「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或满足(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达成或满足认购协议所载之所有先决条件,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交易时段后),认购事项订约各方已订立补充认购协议,并已相互同意将最后截止日期延长至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除上述者外,认购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将继续完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