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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20-03-17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及13.10B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如上市规则所定义)而作出。

谨请参阅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发出的有关本公司附属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马」,其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买卖)(证券代码:000050)二零一九年年度报告全文之海外监管公告(「公告」)。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请其股东及公众投资者留意以下有关公告所载天马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经天马董事会研究决定,天马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48,123,05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需提交天马二零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收购守则涵义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本公告中之天马2019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构成一项载有未经审核盈利数字(「未经审核盈利数字」)之盈利预测,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9所载规定由本公司财务顾问及核数师或顾问会计师作出报告。然而,根据执行人员发出之应用指引2,由于天马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未经审核盈利数字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规定公佈,故该未经审核盈利数字获豁免遵守规则10.9之规定。

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应注意,未经审核盈利数字并未达到收购守则规则10所规定之标准。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于倚赖未经审核盈利数字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以及评估合併之优缺点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彼等之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