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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复牌指引

2020-08-14 00:00:00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对本公司核数师提出的若干审计结果的调查(「法证审阅」);(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暂停买卖本公司股份(「股份」);(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买卖股份之复牌条件(「复牌指引」);及(iv)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法证审阅的主要发现。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额外复牌指引

本公司接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发出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的函件(「该函件」),联交所于当中载列本公司的以下额外复牌指引:

(a)进行独立内部控制检讨,证明本公司已制订充足的内部控制及程序,以解决该公告所述法证审阅发现的关注事宜,及确保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

于该函件中,联交所亦已提醒本公司诚如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的联交所函件所载的义务及责任(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的公告)。该函件进一步述明联交所可修改复牌指引及╱或于适当时作出进一步指引。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向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及有意投资者告知本公司的状况及发展。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由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保持暂停状态直至另行发佈通告为止。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