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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延期

2020-08-12 00:00:00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补充协议、二零二零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水疗业务转让协议(「该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使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补充协议、二零二零年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及水疗业务转让协议进一步详情、独立财务顾问及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相关意见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预期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延迟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寄发。

股东特别大会延期

诚如该公告所述,鉴于预期股东特别大会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举行,预期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载入通函之若干资料,股东特别大会将相应地延期。股东特别大会之详情将载于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由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保持暂停状态直至另行发佈通告为止。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