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9年4月8日,本公司、申万宏源、投资者、申万宏源融资(香港)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工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及农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已订立基石投资协议,据此,投资者已同意认购申万宏源首次公开发售中的投资者股份。
由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100%,交易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及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本公司现正就是次交易联络联席代表,并将于订约方达成共识时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是次交易或会按计划进行或完全不会进行。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于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交易(倘进行)。
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