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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延迟寄发通函

2022-11-21 00:00:00

兹提述深圳国际及深高速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3日及2022年10月24日的联合公告(统称「联合公告」),内容有关构成深圳国际及深高速主要交易的深高速投资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联合公告的披露,(i)深圳国际预期于2022年11月21日或之前向其股东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及其项下交易的进一步资料;召开深圳国际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及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之通函;及(ii)深高速预期于2022年11月21日或之前向其股东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及其项下交易之进一步资料;召开深高速临时股东大会之通告;及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之通函。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于深圳国际及深高速通函中之资料,故此预期上述两份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2年12月2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