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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警

2020-02-20 00:00:00

本公佈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的初步审阅,以及董事会现时掌握的其他资料,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录得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溢利,对比二零一八年同期则录得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净亏损。此改善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本集团的(i)物业销售营业额增加; (ii)投资物业公平值净收益增加; (iii)物业存货减值与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亏损减少;及(iv)融资成本及行政开支减少所致。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