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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订立合作协议以成立一家合营企业制造及销售隐形眼镜

2019-10-04 00:00:00

合作协议

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交易时段后),栢兴资本(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优你康订立合作协议,据此,栢兴资本及优你康将联合建立合营企业以制造及销售隐形眼镜。

根据合作协议,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将为30,000,000美元,其中栢兴资本将出资21,000,000美元(占合营企业股权的70%)及优你康将出资9,000,000美元(占合营企业股权的30%)。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合作协议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高于5%但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订立合作协议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合作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通告及公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