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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集团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16-12-22 18:43: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15日及2016年12月19日之公布,内容有关配售事项(「该等公布」)。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协议所载之条件已於最後截止日期前获达成,而配售事项已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於2016年12月22日完成。少於六名承配人已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1.25港元获配售合共1,280,000,000股配售股份,相当於本公司於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於本公布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6.30%。由於承配人数目少於六名,根据上市规则第13.28(7)条,本公司须於本公布披露承配人名称,即(i)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接全资子公司(股票代码:01359))认购640,000,000股配售股份;(ii)重庆临空战略产业(香港)有限公司认购320,000,000股配售股份;(iii)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认购320,000,000股配售股份。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承配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乃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并与彼等概无关连,且概无承配人於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成为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587,000,000港元。

对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影响

下表载列配售事项完成导致之本公司股权架构变动﹕

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 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

主要股东: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长鸿有限公司(附注1) 10,347,283,880 54.35 10,347,283,880 50.92

Power Trend Asset Holdings Ltd. (附注2) 2,540,190,000 13.34 2,540,190,000 12.50

公众股东

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640,000,000 3.15

重庆临空战略产业(香港)有限公司 – – 320,000,000 1.57

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 – – 320,000,000 1.57

其他公众股东 6,151,598,440 32.31 6,151,598,440 30.27

总计 19,039,072,320 100.00 20,319,072,320 100.00

附注:

(1) 长鸿有限公司由任宇先生及本公司执行董事袁亮先生分别合法实益拥有70%及30%权益。

(2) Power Trend Asset Holdings Ltd.由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罗峰先生全资拥有。

(3) 有关百分比数字已经凑整调整,因此,所呈列之百分比数字总和未必等於个别项目之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