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要求及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及13.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超越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知悉今天本公司的股份(「股份」)之价格及成交量有所上升。董事会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本公司的合理查询後,确认除以下所披露外,并没有知悉导致价格及成交量波动的任何原因,或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又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董事会谨此声明,本公司正与独立第三方为在中国房地产及金融行业的潜在投资机会(「潜在投资」)进行初步磋商,此举切合公司的策略以不时审视及就潜在商机及投资进行磋商以求增加股东之投资价值。於本公布日期,就该等潜在投资尚未订立具约束力的条款或协议。该等初步磋商仍在进行中,且未必会达成协议。
倘若任何潜在投资落实,则董事会将遵照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例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披露有关交易。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进行股份买卖时务须审慎行事。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星期三)下午二时五十四分起已於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於联交所恢复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