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超越集团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刊载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出售富栢国际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以及上述公司应付本公司之股东贷款之全部金额。除另有订明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所述,载有(其中包括)出售详情之通函(「通函」)预期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七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於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供载入通函之(i)余下集团於完成後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及(ii)本集团其他财务资料,故通函之寄发日期现延後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