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超越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之通函(该「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函义。
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宣布,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己获股东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有关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被提议的所有决议案之点票表决结果如下:
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1. 省览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
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书 13,646,764,190(100%) 0(0%)
2. (a) 重选袁亮先生为执行董事 13,646,764,190(100%) 0(0%)
(b) 重选林文杰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3,646,764,190(100%) 0(0%)
(c)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订董事之酬金 13,646,764,190(100%) 0(0%)
3. 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之核数师及授
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13,646,764,190(100%) 0(0%)
4.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置不超过
於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
20%之额外股份。 13,643,974,190(99.98%) 2,790,000(0.02%)
5.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於本决议案通
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10%之股份。 13,646,764,190(100%) 0(0%)
6. 扩大根据第4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会之一般授权,根据
第5项决议案以发行额外股份。 13,643,974,190(99.98%) 2,790,000(0.02%)
由於上述每项决议案均获超过50%的票数赞成,因此所有决议案均获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824,435,160 股。所有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并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而仅可於会上就决议案投反对票。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点票时之监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