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收购事项已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完成。
兹提述超越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日(「该公布」)、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及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发表之公布,以及本公司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发表之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富栢国际有限公司(「富栢」)全部已发行股本(「收购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具有该公布所用之相同涵义。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收购事项已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完成。自此以後,富栢将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富栢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资产为持有上海康福特之100%股本权益。如该公布所披露,上海康福特集团之业务由三个分部组成:终端净水营运事业部、空气净化营运事业部及水务设备营运事业部。董事认为于中国之食水及空气净化业务之增长潜力庞大。因此,收购事项完成,将致使本集团扩展至富栢集团预期具有高增长潜力之开发、制造及销售净化设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