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之公布(「该等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Long Grand 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及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布乃就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更新有关债券转换的资料而刊发。本公司谨此报告:
(a) 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内,概无债券已获转换;
(b) 于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债券之未偿还本金额为184,500,000港元;
(c) 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内概无新股份已根据其他交易发行(包括认股权证股份及根据行使本公司购股权计划项下之购股权而予以发行之股份);及
(d) 于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及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为3,370,310.16港元,分为337,031,016股股份。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袁亮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业女士、陈维端先生及林文杰博士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