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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驰实业公布

2008-04-29 08:49:59

兹提述鹰驰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刊发之公布(「公布」)。本公布所用词汇与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布,执行董事袁亮先生(「袁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业女士、陈维端先生及林文杰博士各自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任期由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为期三年,须根据本公司之细则在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轮席退任并膺选连任。

袁先生之酬金乃参考彼之职务、责任及经验, 以及现行市况而定。袁先生可获得50,000港元之每月基本酬金、酌情花红及根据本公司于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之购股权。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董事酬金已载于公布。全体董事之酬金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核,且须待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