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通函]鹰驰实业有关(i)认购股份及可兑换债券(连同认股权证)及(ii)配售可兑换债券(连同认股权证)之建议关连交易(摘要)

2007-12-04 15:49:22

摘要

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本公司宣布Long Grand(Long Grand Limited,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收购建议之收购人,其全部已发行股本由Yam先生及Yuen先生分别拥有70%及30%):

(i) 与荣富(荣富投资有限公司,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并由杨受成博士全资拥有)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据此,Long Grand同意购买及荣富同意出售销售股份,现金代价为81,246,188港元(相当于每股销售股份1.00港元)。销售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48.64%;

(ii) 与Long Grand订立Long Grand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按每股0.15港元之价格向Long Grand发行170,000,000股新股份及按每股0.15港元(可予调整)之初步兑换价发行本金总额为124,500,000港元之两年零票息可换股债券(此乃可兑换新股份),连认购认股权证(按每四股认购兑换股份附一份认购认股权证之比例),认购认股权证赋予持有人权利以现金认购最多合共31,125,000港元之新股份,初步认购价为每股0.15港元(可予调整);及

(iii) 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同意按每股0.15港元(可予调整)之初步兑换价配售本金总额最多为60,000,000港元之两年零票息可换股债券(此乃可兑换新股份),连配售认股权证(按每四股配售兑换股份附一份配售认股权证之比例),配售认股权证赋予持有人权利以现金认购最多合共约15,000,000港元之新股份,初步认购价为每股0.15港元(可予调整)。

紧随股份购买协议、Long Grand认购协议及配售协议完成後但于债券附带之任何兑换权及认股权证所附认购权行使前,Long Grand将拥有合共251,246,188股股份,占本公司经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後之已发行股本约74.55%。

如属此情况,根据收购守则,Long Grand将需要提出无条件强制现金收购建议,收购所有已发行股份(Long Grand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之股份除外)。创越融资已获委任为Long Grand关于收购建议之财务顾问。待达致完成之前提下,创越融资将代表Long Grand提出收购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