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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驰实业控股股东可能出售股份、董事辞任与委任、更换公司秘书、及申请恢复买卖

2007-10-16 00:00:00

鹰驰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或董事」)宣布,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起,董事会之组成将有下列变动:

(1) 江可伯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主席;

(2) 林太珏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3) 彭汉中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

(4) 吴梓坚先生已辞任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5) 李作勤先生及James Keir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6) 黄志辉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7) 范敏嫦女士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及

(8) 罗家明先生及叶锦雯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

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亦宣布,谭雪梅女士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并已委任陈玉珍女士代替谭女士。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二时三十分起暂停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买卖,以待本公司发表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出售股份之公布。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恢复股份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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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辞任

董事会宣布,以下董事已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起辞任:

董事姓名 辞任职位

江可伯(「江先生」) 公司之执行董事及主席

林太珏(「林先生」) 公司之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彭汉中(「彭先生」) 公司之执行董事

吴梓坚(「吴先生」) 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李作勤(「李先生」) 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James Keir(「Keir先生」) 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江先生、林先生、彭先生、吴先生、李先生及Keir先生已因公司控股股东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出现变动,以及全面收购建议(详情载于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九日之公布)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截止而呈辞。江先生及彭先生于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之综合收购及回应文件中表示,彼等将于收购建议截止後留任董事会,但现时因考虑到公司股权有可能出现变动而呈辞。有关股权可能变动之详情已载于下文「暂停及恢复买卖」一段。因此,新董事会尊重江先生及彭先生辞任董事之决定,并确认新委任之董事、江先生及彭先生之间并无意见分歧。

江先生、林先生、彭先生、吴先生、李先生及Keir先生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并无有关彼等辞任之事宜须提呈公司股东垂注。彼等不会于辞任後出任公司任何职位。

江先生、林先生、彭先生、吴先生、李先生及Keir先生对公司贡献良多,董事会向彼等致意犹衷谢意。

委任董事

公司董事会宣布,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起,以下董事已获委任:

董事姓名 委任职位

黄志辉(「黄先生」) 公司之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范敏嫦(「范女士」) 公司之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叶锦雯(「叶女士」) 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罗家明(「罗先生」) 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黄先生,现年51岁,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以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于制造业以至物业投资及发展等不同业务拥有逾二十年财务及管理经验。彼亦为英皇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英皇国际」)、英皇娱乐酒店有限公司(「英皇酒店」)及英皇娱乐集团有限公司(「英皇娱乐」)之执行董事,英皇国际及英皇酒店之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而英皇娱乐之股份则于联交所创业板上市。除上文所述者外,黄先生于过

去三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众公司出任任何董事职位。荣富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股东)之唯一董事及股东为杨受成博士(「杨博士」)。杨博士被视为英皇国际、英皇酒店及英皇娱乐之控股股东。于公布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之定义,黄先生并无于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除出任杨博士持有权益之英皇国际、英皇酒店及英皇娱乐之董事外,黄先生与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黄先生曾经为公司董事,并于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辞任。除上述者外,黄先生并无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出任任何职位。

范女士,现年44岁,为香港律师及注册会计师,亦持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范女士亦为英皇国际、英皇酒店及英皇娱乐之执行董事。除上文所述者外,范女士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众公司出任任何董事职位。于公布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定义,范女士并无于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除出任杨博士持有权益之英皇国际、英皇酒店及英皇娱乐之董事外,范女士与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范女士曾经为公司董事,并于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辞任。除上述者外,范女士并无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出任任何职位。

叶女士,现年41岁,为执业会计师。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叶女士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取得荣誉文学士学位,并于审核方面(包括为香港上市公司进行内部审核)拥有超过十八年经验。叶女士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上市公司出任董事职位,亦并无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出任任何职位。

于公布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定义,叶女士并无于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叶女士与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罗先生,现年46岁,为英国皇家特许勘测师协会之特许物料测量师。罗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物流管理服务及建筑物料买卖业务之企业管理拥有逾十年经验。彼曾出任英皇国际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零六年三月。罗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上市公司出任董事及其他主要职位,亦并无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出任任何职位。于公布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罗先生并无于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罗先生与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黄先生、范女士、罗先生及叶女士均并无与公司签订任何服务合约,彼等亦无固定任期。根据公司之细则,彼等将任职至二零零八年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届时将合乎资格膺选连任;其後彼等将会轮席退任并合乎资格膺选连任,惟公司之每名董事须最少每三年退任一次。黄先生、范女士、罗先生及叶女士各人均会获得每年 100,000港元之董事袍金,董事袍金乃由董事会参考彼等之职务及责任而定,且须待股东于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落实。

董事会并无得悉任何有关黄先生、范女士、罗先生及叶女士各人之事项为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第(h)至(v)段作出披露,或任何其他有关彼等获委任之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垂注。

更换公司秘书

董事会宣布谭雪梅女士辞任公司公司秘书,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而陈玉珍女士已获委任为公司公司秘书,由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起生效。

陈女士,46岁,于公司秘书工作方面积逾十年经验。陈女士持有University of London之法律学士学位及香港理工大学之企业金融硕士学位。彼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之会员。

公司确认并无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董事会谨此就谭女士于出任公司秘书时为公司所作之宝贵贡献致以感谢。董事会谨此欢迎陈女士担任此职位。

暂停及恢复买卖

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二时三十分起暂停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买卖,以待公司发表有关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出售股份之公布。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恢复股份之买卖。

鉴于董事会于接获荣富知会一名有意买家就出售荣富持有之公司控股权(「交易」)与荣富接洽後,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股份之股价及成交量出现不寻常升幅,董事会因而要求暂停买卖。董事会认为此项为股价敏感资料,因此暂停买卖为董事会采取之即时及审慎之行动,让董事会发表公布知会公众有关股价及成交量不寻常上升之原因。有意买家及荣富仍就交易进行磋商,惟于公告日期仍未签订任何协议。由于协商及编制文件需时,且当前并无就价格及条款达成详细条款,董事会认为于达成协议後方恢复股份买卖乃审慎之举。交易不一定会落实。由于交易项下出售之持股量百分比仍未确定,故仍未能确定就交易会否构成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之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项下之全面收购建议。

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作进一步公布。

荣富与董事会现时(及于荣福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将资料告知董事会时)皆不能确定交易能否落实,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变动前後之董事会)并无理由相信交易乃真诚地公司作出且即将出现之要约。

董事仅此声明,彼等除上述原因外,并未发现任何导致股份及成交量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五日出现不寻常波动之原因。除交易外,董事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