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收到一则由鹰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公司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 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最近本公司的股份价格下降, 兹声明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价格下降的任
何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
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 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据
《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上述声明乃承鹰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 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准确
性承担个别及共同责任.
於本公布日期, 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林太珏先生, 江可伯先生, 彭汉中先生; 非执行董
事吴梓坚先生, 周威彦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James Keir先生, 李作勤先生及梁树贤
先生组成.
承鹰驰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之命
公司秘书
谭雪梅
Date: December 7,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