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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佈

2024-06-2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且表明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ETTLEMENT HOLDINGS LIMITED 国际商业结算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47)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 国际商业结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 同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经重列) 持续经营业务: 收入3173689825538 销售及服务成本(137173)(561253)毛利36516264285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570535952 销售费用–(3) 行政及其他费用(19151)(38880) 应占一家联营公司亏损(6513)– 待售物业之减值亏损(13198)(172731) 融资成本6(56668)(55602) 除税前(亏损)溢利(51961)3021 所得税开支7(9366)(27474) 持续经营业务的年内亏损8(61327)(24453) 1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经重列) 已终止经营业务: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内亏损21(63813)(57635) 年内亏损(125140)(8208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50580)(30362)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9088)(42354) (59668)(72716) 非控制权益应占年内(亏损)溢利: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10747)5909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54725)(15281) (65472)(9372) 年内亏损(125140)(82088)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开支) 可能于其后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1555(15553)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123585)(97641) 2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经重列)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46357)(32028)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11902)(51785) (58259)(83813) 非控制权益应占年内全面(开支)收入总额: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8927)5858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56399)(19686) (65326)(13828) (123585)(97641) 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港仙)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9(0.25)(0.15)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9(0.04)(0.21) (0.29)(0.36) 3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353615736659 无形资产–1246 于一家联营公司之权益10108333– 预付款项–166751递延税项资产6898176428 应收一家联营公司款项1031089– 562018981084 流动资产 应收贷款11––待售物业129267061030397 存货–27140应收贸易账项及其他应收账项1314248369959 应收保理款项14––受限制银行存款440690银行结存及现金334518268997 14041471397183 流动负债应付贸易账项及其他应付账项15678402677552借款16512586691754应付非控制权益款项5190579028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16241636 应付一家联营公司款项103580–税项负债3189133614合约负债1784254133511租赁负债35265967 13677681623062 流动资产(负债)净额36379(225879)总资产减流动负债598397755205 4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非流动负债借款1621572129006租赁负债2693771 21841132777 资产净值576556622428股本及储备股本2031920319储备510534569329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530853589648非控制权益4570332780总权益576556622428 5附注: 1.综合财务报表的一般资料及编制基准 国际商业结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乃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受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长鸿有限公司,其为于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由任宇先生全资拥有。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Hamilton HM 11 Bermuda及其主要营业地址为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255-257号信和广场31楼3103室。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物业开发、酒店业务、国际商业结算、隐形眼镜业务、租赁 及买卖计算机设备业务以及融资业务。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决定放弃国际商业结算分类并出售隐形眼镜业务分类的权益。除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业务外,所有活动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开展。 本公布所载的综合全年业绩并不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惟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下文统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载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适用披露事项。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亏损约为61327000港元,而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借款约为534158000港元,其中约512586000港元为自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计十二个月内到期的即期借款,而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约为334518000港元。董事认为,经计及相关银行、其他借款人与本公司之间的良好关系,提升本集团在磋商协议延期或寻求新长期债务以取代现有短期债务方面的能力,以及本集团内部产生的资金(需要时),本集团具备充足营运资金满足其自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的现时需求。因此,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62.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a)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该等修订本于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包括二零二零年保险合约十月及二零二二年二月之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7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会计估计之定义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与单一交易产生之资产及负债相关之递延税项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国际税务改革-支柱二范本规则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会计政策之披露 声明第2号(修订本)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年度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表现及状况及╱或载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声明第2号(修订本)「会计政策之披露」之影响 本集团已于本年度首次采用该等修订本。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之呈列」乃经修订,以「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取代所有「主要会计政策」一词。倘会计政策资料与实体财务报表所载其他资料一并考虑时,可合理预期会影响一般用途财务报表之主要使用者基于该等财务报表作出之决定,则该等资料属重大。 该等修订本亦阐明,尽管该等款项并不重大,但由于相关交易、其他事项或情况之性质,会计政策资料可能属重大。然而,并非所有与重大交易、其他事项或情况有关之会计政策资料本身属重大。倘一家实体选择披露非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则有关资料不得掩盖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7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声明第2号「作出重要性判断」(「实务声明」)亦已修订,以说明一家实体如何 将其「四步法评估重要性流程」应用于会计政策披露及如何判断有关一项会计政策的资料对其财务报表是否属重大。实务声明已增加指引及实例。 应用该等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表现造成重大影响,惟已影响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所载本集团之会计政策之披露。 根据该等修订本中所载的指引,属标准化资料之会计政策资料或仅重复或概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之资料被视为并不重大之会计政策资料,且不再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故而不会掩盖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中所披露之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之资产出售或注资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回租的租赁负债2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5号 (二零二零年)之有关修订本2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2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供应商融资安排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3 1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其他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在可见将来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3.收入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1)物业开发;(2)酒店业务;(3)国际商业结算;(4)隐形眼镜业务;(5)租赁及买卖计算机 设备业务;及(6)融资业务。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决定放弃国际商业结算分类并出售隐形眼镜业务分类,其详情于附注21呈列为「已终止经营业务」。 8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两个年度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经重列) 客户合约收入: 销售物业42259714134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 —租赁计算机设备及相关服务13143087123 —买卖计算机设备–24281 131430111404 173689825538 确认收入的时间: 于货品转让时间点42259738415于转让服务的时间内13143087123 173689825538 94.分类报告本集团通过业务分类管理其业务,而业务分类由不同业务线组成,方式与向本集团执行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内部呈报资料以用于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方法一致。本集团已于其持续经营业务内确定以下可呈报分类。 物业开发在中国开发及销售商业及住宅物业及停车位,包括承接一级土地开发业务。 酒店业务中国的酒店开发及提供酒店管理服务。 租赁及买卖计算机透过租赁伺服器、提供辅助服务及买卖计算机设备在香港提供加密分布式存储空设备业务间。 融资业务透过放债服务及保理服务提供融资。 为商业及个人客户提供结算及清算服务以及制造及销售一次性隐形眼镜的经营分类已于本年度终止。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分类资料已重新呈列,不包括该等已终止经营业务的任何金额,更多详情于附注21详述。 继国际商业结算分类及隐形眼镜业务分类于年内已终止经营业务后,主要营运决策者认为,物业开发分类、酒店业务分类、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业务分类以及融资业务分类为本集团的主要业务线以及可呈报及经营分类。 10(a) 分类收入及业绩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租赁及买卖计算机物业开发酒店业务设备业务融资业务总额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收入 对外销售及分类收入42259–131430–173689分类(亏损)溢利(62110)–26633151(35326) 未分配公司费用净额(28598)银行利息收入11963 除税前亏损(51961)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租赁及买卖计算机物业开发酒店业务设备业务融资业务总额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收入 对外销售及分类收入714134–111404–825538 分类溢利(亏损)3788–16129(1377)18540 未分配公司费用净额(19850)银行利息收入4331除税前溢利3021经营及可呈报分类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相同。 分类业绩指各分类之业绩,并未计及分配中央行政费用(包括董事酬金)、未分配其他收入以及未分配其他收益及亏损。此为向主要营运决策者呈报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方法。 11(b) 分类资产及负债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分类资产持续经营业务物业开发9902741095737酒店业务180696191476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业务297975287953融资业务89分类资产总额14689531575175有关已终止经营业务之资产4198530902未分配资产银行结存及现金334518268997其他资产1584963193未分配资产总额493014272190综合资产总额19661652378267分类负债持续经营业务 物业开发(1201882)(1250792) 酒店业务(125253)(132725) 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业务(945)(142) 融资业务(22)(185) 分类负债总额(1328102)(1383844) 有关已终止经营业务之负债(29011)(362522)未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32496)(9473) 综合负债总额(1389609)(1755839) 12就监察分类表现及分类间资源分配而言: *所有资产已分配至经营分类(银行结存及现金、有关已终止经营业务之资产以及不属于各分类之该等资产除外);及*所有负债已分配至经营分类(有关已终止经营业务之负债以及不属于各分类之该等负债除外)。 (c) 其他分类资料 (i) 计量分类溢利或亏损或分类资产时计入之款额: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租赁及买卖计算机可呈报物业开发酒店业务设备业务融资业务分类总额未分配总额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添置非流动资产(附注)––80100–80100–80100 添置使用权资产––3789–3789–378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99)–(88734)–(88833)(6)(88839) 应收贸易账项及其他应收账项之减值亏损(232)–(344)–(576)(1754)(2330) 应收一家联营公司款项之减值亏损–––––(548)(548) 待售物业之减值亏损(13198)–––(13198)–(13198) 融资成本(55821)–––(55821)(847)(56668) 所得税开支(3528)–(5838)–(9366)–(9366) 13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租赁及买卖计算机可呈报物业开发物业开发设备业务融资业务分类总额未分配总额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添置非流动资产(附注)––227349–2273494870232219 租赁修订–––––637637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103)–(57680)–(57783)(2787)(60570) 待售物业之减值亏损(172731)–––(172731)–(172731) 其他应收账项之减值亏损–––––485485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3195)(3195) 政府资助–––––312312 融资成本(58140)–––(58140)2538(55602) 所得税(开支)抵免(54673)–27199–(27474)–(27474) 附注: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递延税项资产及有关已终止经营业务之该等资产。 (ii) 地理区域资料下表载列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持续经营业务收入及非流动资产(于一家联营公司之权益、应收一家联营公司款项、预付款项及递延税项资产(「指定非流动资产」)除外)分析。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指定非流动资产(按客户位置划分)(按实际位置划分)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经重列)(经重列)香港131430111404172469181117中国(居住地)42259714134181146556788 173689825538353615737905 (iii) 主要客户资料 来自本集团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业务分类的一名客户(二零二三年:一名客户)的收入为约 11758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87123000港元),占本集团收入的10%或以上。 145.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经重列)持续经营业务银行利息收入119634331 政府资助(附注)–312 来自一家联营公司之贷款利息收入672–汇兑(亏损)收益净额(9)535 应收贸易账项减值亏损净额(320)– 其他应收账项(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净额(2010)485 应收一家联营公司款项之减值亏损(54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41 其他(2695)248 70535952 附注: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确认COVID-19相关补助的政府资助31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其中31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与香港政府提供的保就业计划相关。 6.融资成本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经重列)持续经营业务利息 -其他借款5649355246 -租赁负债175356 5666855602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资本化借款成本(二零二三年:无)。 157.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经重列)持续经营业务中国之即期税项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5136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470360225 470365361 递延税项4663(37887) 936627474 由于本集团于两个年度内于香港并无产生应课税溢利,故并无于综合财务报表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按应课税溢利之适用税率计算(如适用)。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之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二零二三年:25%)。 8.年内亏损 年内亏损已扣除: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经重列)持续经营业务董事酬金31783178 其他员工薪金、工资及津贴814710456其他员工之退休计划供款263841员工成本总额1158814475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32997466229核数师酬金18001800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3195待售物业之减值亏损13198172731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8883960570 短期或低价值租赁开支–11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41 169.每股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乃按以下数据为基准计算: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经重列) 溢利及亏损(千港元)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持续经营业务(50580)(30362) -已终止经营业务(9088)(42354) (59668)(72716)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股份数目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031907232020319072320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经重列) 每股基本亏损(港仙) -持续经营业务(0.25)(0.15) -已终止经营业务(0.04)(0.21) (0.29)(0.36) 由于两个年度并无具潜在摊薄效应的已发行普通股,故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10.于一家联营公司之权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于一家联营公司之权益之成本114846不适用 应占收购后亏损及其他全面收入(6513)不适用于一家联营公司之权益108333不适用 应收一家联营公司款项-非即期(附注(a)) 31089 不适用 应付一家联营公司款项-即期(附注(b)) 3580 不适用 17附注: (a) 应收一家联营公司款项中包括非即期应收贷款及应收利息分别约29259000港元及2378000港元。 该等应收贷款为无抵押、按3%的固定利率计息及毋须按要求偿还。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止年度,亏损拨备约548000港元已确认为应收一家联营公司款项。 (b) 该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本集团联营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详情如下: 注册成立╱已发行及悉数缴足股本╱联营公司名称经营地点注册资本本集团应占实际股权主要业务法定形式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中国63915000美元23.8%不适用隐形眼镜业务中外合资有限公司(「福建优你康」)(二零二三年:30000000美元)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出售于福建优你康之若干权益,而后者成为本集团之联营公司。详情请参阅附注20及附注21(a)。 11.应收贷款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应收贷款125366132845应收利息65536944 131919139789 减:亏损拨备(附注(b)) 三级(131919)(139789) 应收贷款账面值––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所有应收贷款均以抵押品担保。 客户须根据相关合约载列的条款结算有关款项。利率乃根据对多项因素(包括借款人的信誉及还款能力、抵押品及整体经济趋势)的评估厘定。本集团的贷款本金按每年约6%至15%(二零二三年:6%至15%)的利率收取利息。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应收贷款的公允值与其账面值并无重大差异。 18(a) 账龄分析 于报告期末,基于贷款提取日及计提亏损拨备前之应收贷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5年以上131919139789 于报告期末,基于逾期日期及计提亏损拨备前之应收贷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3年以上131919139789 (b) 减值亏损变动 年内应收贷款的亏损拨备确认如下: 三级有信贷减值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千港元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150717 汇兑调整(10928)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39789 汇兑调整(7870)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31919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亏损拨备并无增加,并于损益作为减值扣除。 本集团已制定正式信用政策,通过定期审查应收账项并就逾期账目采取跟进行动监控本集团的信贷风险敞口。本集团对所有要求一定信用数额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 1912.待售物业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已落成待售物业9267061017648 持作出售发展中物业–12749 9267061030397 预期落成之持作出售发展中物业之账面值: -一年内–12749本集团管理层已委聘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采用市场比较法对待售物业进行估值。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确认已落成待售物业减值亏损1319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72731000港元)。 13.应收贸易账项及其他应收账项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应收贸易账项7395542790 减:亏损拨备(320)(308) 7363542482 其他应收账项及预付款项: 其他按金58647570其他税项预付款项626432其他应收账项1524111471 应收代价(附注)14918–其他预付款项321998004 14248369959 20附注:如附注20所述,出售附属公司之代价中所涉及的代价约16608000港元尚未收到。截至二零二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亏损拨备约1690000港元被确认为应收代价。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代价(附注20)16608– 减:亏损拨备(1690)– 14918– 本集团已制定正式信用政策,通过定期审查应收账项并就逾期账目采取跟进行动监控本集团的信贷风险敞口。本集团对所有要求一定信用数额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 (a) 账龄分析 于报告期末,基于向客户交付货品日期之本集团计提亏损拨备后之应收贸易账项之账龄分析呈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0至90日7351938773 91至180日–3709 1至2年116– 7363542482 (b) 减值亏损变动 年内本集团应收贸易账项之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于四月一日308135应收贸易账项之减值亏损320305 拨回过往确认的减值亏损–(125) 出售附属公司(295)– 汇兑调整(13)(7)于三月三十一日320308 21年内本集团其他应收账项之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于四月一日16602147 其他应收账项之减值亏损2010– 拨回过往确认的减值亏损–(485) 汇兑调整(9)(2)于三月三十一日36611660 其他按金及其他应收账项之结存并未逾期。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有关此等应收账项之信贷风险不大,但已如上文所述就减值亏损计提一般拨备。 14.应收保理款项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应收保理款项6255966291应收利息22472381 6480668672 减:亏损拨备(附注(b)) 三级(64806)(68672) 计入流动资产之即期部分––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所有应收保理款项均以应收债务人账款作抵押,利率为6.5% (二零二三年:6.5%)。倘出现违约,本集团对债务拥有追索权。然而,抵押品不得由本集团出售或重新抵押。 22(a) 账龄分析 于报告期末,基于贷款提取日及计提亏损拨备前之应收保理款项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5年以上6480668672 于报告期末,基于逾期日期及计提亏损拨备前之应收保理款项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3年以上6480668672 (b) 减值亏损变动 年内应收保理款项之亏损拨备确认如下: 三级有信贷减值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千港元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72595 汇兑调整(3923)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68672 汇兑调整(3866)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64806 本集团已制定正式信用政策,通过定期审查应收账项并就逾期账目采取跟进行动监控本集团的信贷风险敞口。本集团对所有要求一定信用数额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 2315.应付贸易账项及其他应付账项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应付贸易账项(附注)–4461应付承包商之应计建筑成本155843165141应付利息236537193189其他应付账项7554590868其他应付税项210477223893 678402677552 附注: 于报告期末,基于已收取材料日期之本集团应付贸易账项之账龄分析呈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0至90日–3708 91至180日–412 181至365日–341 –4461 2416.借款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有抵押银行借款(附注(a)) – 254664 有抵押其他借款(附注(a)) 125253 132726 无抵押其他借款(附注(b)) 408905 433370 534158820760 应按下列情况偿还的借款账面值: 一年内512586691754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21572106147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22859 534158820760 减:流动负债项下所示之款项(512586)(691754)非流动负债项下所示之款项21572129006 借款包括: 可变利率借款–254664固定利率借款534158566096 534158820760 于两个年度内,所有借款均以人民币计值。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可变利率借款按最优惠贷款利率加0.9375%计息,并每年重新设定。 有关本集团固定利率借款之实际利率之范围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实际利率3%–18%3%–18% 25附注: (a) 为本集团之银行及其他借款作担保之已抵押资产的账面值载列如下: 就下列项目已抵押资产的账面值银行借款其他借款总额(附注(i))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物业、厂房及设备–6595265952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物业、厂房及设备31099069887380877 (i)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6595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69887000港元)之在建工程项下的酒店客房(计入物业、厂房及设备)已抵押作为本集团其中一笔按6.5%固定年利率计息的其他 借款12525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32726000港元)的担保。 (b)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无抵押其他借款指: (i) 由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无抵押借款737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7887000港元),按固定年利率 18%计息; (ii) 由本公司附属公司非控股拥有人的关联人士Radiant Path Global Limited提供的无抵押借款 2157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2859000港元),按固定年利率3%计息;及 (iii) 由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柳州正和之前关联人士)提供的无抵押借款37995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402624000港元),按固定年利率12%计息。 2617.合约负债 已售物业之代价根据相关买卖协议之条款收取。部分代价于向客户交付物业日期或之前收取,入账列作合约负债。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物业开发业务产生之合约负债84254133511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于四月一日133511865629 就计入年初合约负债之结存确认的收入(42259)(714134) 就年内尚未确认收入之结存已收取的现金增加–47325 汇兑调整(6998)(65309)于三月三十一日84254133511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预期将于一年后确认为收入的已收取销售按金为零。 18.承担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已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订约承担–101992 19.或然负债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就授予本集团物业买方之按揭融资向银行提供之担保452342479329 27本集团就若干银行授出之按揭融资提供担保,该等按揭融资涉及由本集团物业买方所订立之按揭贷款。 根据担保之条款,倘该等买方拖欠按揭还款,本集团须负责向银行偿还违约买方结欠之未偿还按揭贷款连同其应计利息及任何罚款,且本集团届时有权接管有关物业之法定所有权。担保期限由相关按揭贷款授出日期起计,并于买方取得个人房产证后结束。 根据市场现状及前景的评估,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购房者拖欠按揭贷款的可能性极低,倘若出现违约,由于出售重置物业所收回的所得款项将充分减轻亏损,因此对本集团造成的负债将会微乎其微。因此,并无于账目中就担保计提拨备。 20.出售附属公司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i)福建优你康(本集团非全资附属公司)向本集团及非控股股东借入总金额约为80867000港元(相当于约10368000美元)的贷款已拨充股份,导致福建优你康的股本增加至约314867000港元(相当于约40368000美元);(ii)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博诺德」)注资约183667000港元(相当于约23547000美元),以认购福建优你康的额外注册股本(占福建优你康36.84%权益)(「注资」);及(iii)本集团分别以现金代价约75564000港元及16608000港元向爱博诺德及祥 年管理有限公司(「祥年」)出售福建优你康的14.16%及15%股权。 随着本集团的实际股权由70%下降至23.8%,本集团将其于福建优你康之权益分类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于一家联营公司之权益。 出售事项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完成,本公司董事认为,福建优你康的控制权于同日转移至爱博诺德。 福建优你康于出售日期的资产净值如下: 代价:千港元已收及应收代价92172 失去控制权的资产及负债分析: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361533无形资产2537预付款项69325存货24478应收贸易账项及其他应收账项129555银行结存及现金74682 应付贸易账项及其他应付账项(59480) 借款-即期(31993) 借款-非即期(234212)已出售资产净值336425 28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千港元 已收及应收代价92172 减:已出售资产净值(336425) 加:非控制权益129683 加:就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自损益重新分类的附属公司累计换算储备536 加:于一家联营公司权益之公允值114846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812 有关出售附属公司的银行结存及现金的现金流入净额分析如下: 千港元已收现金代价75564 减:已出售银行结存及现金(74682)银行结存及现金的现金流入净额882 福建优你康对本集团于本期间及过往期间的业绩及现金流量的影响于附注21(a)披露。 21.已终止经营业务 (a) 隐形眼镜业务分类 诚如附注10及附注20所述,本集团于出售附属公司福建优你康时终止经营隐形眼镜业务。出售事项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完成,福建优你康的控制权于同日转移至爱博诺德。福建优你康为独立的主要业务线,因此分类为已终止经营业务。 29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内亏损分析如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的比较数据已经重列,以将隐 形眼镜业务营运作为已终止经营业务重新呈列。 隐形眼镜业务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期间的业绩(已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如下: 截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间止年度千港元千港元收入5052540165 销售成本(49552)(53920)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7412)5221 出售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收益812– 销售费用(2081)(6287) 行政及其他费用(18612)(20245)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13589)– 应收贸易账项及其他应收账项之减值亏损(886)(182) 存货拨备(9245)– 融资成本(5868)(15690)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除税前亏损(55908)(50938) 所得税开支––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期╱年内亏损(55908)(50938)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5580)(14682)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期╱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61488)(65620)年内,福建优你康就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分别支付约738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6287000港元)及1939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5239000港元),自融资活动获得现金流入约85657000港元 (二零二三年:44750000港元)。福建优你康于出售日期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于附注20披露。 30(b) 国际商业结算分类 因外部环境出现大量不利变动,且国际商业结算分类并无产生收入,加上该分类自二零一六年起一直亏损运营,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宣布,本集团将放弃国际商业结算分类。管理层决定重新分配本集团的资源,并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停止经营该分类。 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内亏损分析如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的比较数据已经重列,以将国际商业结算业务作为已终止经营业务重新呈列。 国际商业结算业务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期间的业绩(已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7648 行政及其他费用(7379)(10341)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3214) 融资成本(526)(790)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除税前亏损(7905)(6697)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1092846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6813)(5851)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国际商业结算分类自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中使用现金流出约 7222000港元,并自融资活动产生现金约6395000港元。年内并无就投资活动获得或使用任何现金流。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国际商业结算分类自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约 817000港元,于融资活动中使用现金约3083000港元。年内并无就投资活动获得或使用任何现金流。 31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息(二零二三年:无)。 整体业绩 主要业绩指标(财务比率)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经营业绩主要由本集团的物业发展及酒店业务分类以及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贡献。已终止经营分类之财务业绩于综合收益表呈列为「已终止经营业务」。 于年内,持续经营业务的主要财务摘要载列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持续经营业务:附注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收入(千港元)173689825538 毛利率(%) (i) 21.0% 32.0% 年内亏损(千港元)(61327)(24453) 每股亏损(港仙)(0.25)(0.15) 每股资产净值(港仙) (ii) 2.84 3.06 附注: (i) 毛利率按毛利除以收入再将所得值乘以100%计算。 (ii) 每股资产净值乃根据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发行2 0 3 1 9 0 7 2 3 2 0股普通股(二零二三年:20319072320股普通股)计算。 本集团本年度来自其持续经营业务的收入约为17368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825538000港元),其中包括来自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的13143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11404000港元)及来自销售物业的4225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714134000港元)。本年度的收入主要来自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分类,而上一年度的收入主要来自物业开发分类。上一年度来自物业开发分类的收入较大,主要是由于正和城F区的3幢楼宇已竣工并交付客户而产生的收入。不幸的是,鉴于目前中国房地产行业整体不利的营商环境,本年度余下未售单位的销售处于停滞,导致本年度整体收入大幅下降。 32本年度录得整体毛利约3651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64285000港元)及毛利率21.0%(二零二三年:32.0%)。毛利率减少主要是由于上一年度的F区住宅及商业综合楼平均售价较高,而本年度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的毛利率较稳定。 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于本年度继续产生亏损约6132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4453000港元)。 亏损主要由于(i)中国疲软的物业市场状况导致待售物业减值亏损13198000港元;及(ii)本年度 融资成本55821000港元无法拨充资本,原因是主要建筑工程已竣工。本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约为0.25港仙(二零二三年:0.15港仙)。 经营业务回顾及前景持续经营业务 柳州正和(物业发展及酒店业务分类) 正和城为混合多功能综合项目,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102号,提供多种不同类型物业,包括由柳州正和所开发的别墅、联排屋、商业大楼、办公大楼、酒店及高层公寓。 正和城由两期构成,一期提供多幢建筑面积约485000平方米之住宅及商业物业。二期将另外提供多幢住宅及商业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513000平方米。一期与二期基本上均已竣工及完成开发。本集团全资拥有一期及二期持作发展物业及待售物业。 33(a) 发展中物业及已竣工物业的面积详情如下: 尚未出售的 概约可出售面积持作自营╱ 地盘面积建筑面积(附注2)自用的物业(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一期: A区 76000 97000 12000 – B区 94000 130000 10000 – C区 61000 258000 109000 – 231000485000131000– 二期: D区 71000 191000 44000 – E区 30000 140000 80000 31000 F区 41000 182000 35000 – 14200051300015900031000 总计:37300099800029000031000 附注1:平方米(「平方米」)数字乃约整至最接近的千位数,仅作说明用途。 附注2:即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出售已竣工物业的可出售建筑面积。 (b) 正和城各期项目进程如下所示: 物业类型状况 一期: A区 别墅及高层公寓(带有零售 建筑工程已竣工且大部分住宅单位已于过往财店舖、农贸市场及停车位)政年度出售。所附可出售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乃持作出售。 34物业类型状况B区 别墅及高层公寓(带有零售 建筑工程已竣工且大部分住宅单位已于过往店舖及停车位)财政年度出售。余下尚未出售可出售面积约 10000平方米的零售店舖及停车位乃持作出售。 C区 住宅及商业综合楼及工作室 本区有7幢住宅及商业综合楼以及3幢工作室╱╱办公大楼(带有零售店办公大楼。舖及停车位) 本区7幢住宅及商业综合楼以及3幢工作室╱办公大楼中的2幢的建筑工程已竣工且大部分单位已于过往财政年度出售。 余下1幢工作室╱办公大楼的建筑工程已竣工,且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已于上一财政年度授出。本区约26000平方米的余下尚未出售可出售面积乃持作出售。此外,本区该等大楼所附可出售面积约为83000平方米的零售店舖及停车位乃持作出售。 35物业类型状况 二期: D1区 别墅 本区别墅的建筑工程已竣工,并已出售予客户且收入已于过往财政年度确认。 D1区 高层公寓(带有零售店舖及 本区有5幢高层公寓。停车位)该等5幢高层公寓的建筑工程已竣工且大部分单位已于过往财政年度出售。 本区总可出售面积约为44000平方米的余下零售店舖及停车位乃持作出售。 D2区 别墅 36栋别墅的建筑工程已竣工且已于过往财政年度出售。 E区 酒店及高层公寓(带有零售 高层公寓的建筑工程已竣工且大部分单位已于店舖及停车位)过往财政年度出售。本公寓所附可出售面积分别约26000平方米及54000平方米的零售店舖及停车位乃持作出售。 酒店楼宇的大部分建筑工程已竣工及预售许可证已授出。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预计将于二零二四年取得。本集团计划根据特许经营安排经营酒店而非持作出售。酒店楼宇在建面积约 31000平方米已计入物业、厂房及设备。 36物业类型状况F区 住宅及商业综合楼(带有零 本区有6幢住宅及商业综合楼。售店舖及停车位) 3幢住宅及商业综合楼的建筑工程已竣工且大 部分单位连同带有的零售店舖已于过往财政年度出售。 余下3幢住宅及商业综合楼的建筑工程已竣工,且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已授出,因而,物业已于上一财政年度交付予客户。 余下未出售的可出售面积主要包括该综合楼所 附带的零售店舖及停车位,可出售面积分别约为7000平方米及27000平方米。 (i) 柳州正和物业开发分类已售出约6000平方米(二零二三年:79000平方米)的面积,并于本年度产生分类收入约4225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714134000港元)。于本年度录得出售数据大幅下滑主要是由于在中国房地产行业整体不利的经营环境下,本年度仅少数单位交付给客户,而F区的3幢楼宇已竣工并为上一财政年度的销售收入作出贡献。于本年度录得分类亏损约6211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分类溢利约 3788000港元)。录得分类亏损主要是由于本年度财务成本55821000港元无法拨充 资本并作为开支扣除,原因是柳州正和之大部分建筑工程已竣工,而上一年度未拨充资本的融资成本55602000港元获物业销售产生的充足溢利所覆盖。 37外部专家已获委任以评估物业开发项目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公允值。已就 已竣工及待售的物业使用参考相关市场上可得的可比较销售交易的市场比较法。 在建物业的价值乃使用市场比较法得出,当中假设物业的建筑工程已于估值日期竣工,并已计及预计建筑成本及为完成开发将支销的成本。由于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值,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减值亏损13198000港元。 柳州正和将继续开发正和城二期E区余下酒店楼宇且本集团正于广西或中国其他省份积极寻找其他物业开发机会。 (ii) 酒店业务位于正和城E1区,建筑面积约为31000平方米。于二零一八年,本集团与国际知名酒店特许经营商订立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规定标准经营酒店。酒店楼宇的大部分建设工程已竣工惟尚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且并不会产生收入直至酒店开始营运为止。 租赁及买卖计算机设备 本集团相信,新兴金融科技行业是未来改善全球金融服务的创新因素之一。本集团继续在金融科技领域探索各种潜在机会,包括但不限于与金融科技相关的上下游服务、与金融科技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 鉴于虚拟世界的快速发展以及线上每分每秒产生愈来愈多的数据量,董事会相信,对安全、加密及可靠的云端分布式存储空间及计算机设备的需求不仅是虚拟世界健康发展基础设施的重 要组成部分,而且亦将于不久的将来大幅上升。于二零二二年,本集团开展一项向客户出租数据存储设备的业务,该等客户向终端用户提供虚拟数据存储空间及买卖计算机设备。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总共持有1410套伺服器,并已全部出租予客户。应付本集团的计算机设备租赁费用由固定租金及经参考不同加密货币交易所按具体公式所报 Filecoin的平均市价的浮动租金组成。 38本年度,出租数据存储设备的收入及买卖数据存储设备的收入分别为约13143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87123000港元)及零(二零二三年:24281000港元),而年内分类溢利为26633000港 元(二零二三年:16129000港元)。由于所有伺服器已出租,这为本集团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及分类溢利。 由于香港政府已宣布其促进金融科技发展战略及创建顶级加密货币中心的目标,本集团预期香港未来将转向对加密货币更友好的监管制度。展望未来,体现加密货币规则的立法框架将使未来加密货币交易活动的发展更透明清晰。鉴于此,本集团已宣布计划于未来进一步参与加密货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加密货币交易及加密资产生产。请参阅下文「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一节。 融资业务本集团对融资业务采取审慎策略以及于本年度并无任何新贷款放出。尽管所有逾期已久的贷款于过往年度均已悉数减值,但我们仍安排员工定期走访上海已抵押的种植园并对抵押品进行盘点,以确保抵押品状况良好。我们将继续监测这一情况并探索任何可能行动以收回贷款。 已终止经营业务国际商业结算 于本年度,董事会审议国际商业结算分类(「国际商业结算分类」)的前景。尽管本集团仍然相信,在多国和地区之间的国际贸易中使用本币去美元化趋势下,当前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转型蕴含商机,但结算平台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本集团在未来几年进一步投入大量资源,同时考量世界贸易环境变化、金融监管趋势变动、国家之间持续的军事冲突以及对中国企业的政治 环境的变化等诸多不利因素。由于该分类自二零一六年以来并无产生任何收入且持续亏损,且未来需要本集团进一步投资,董事会决定终止国际商业结算分类的运营,并认为本集团的资源应以更高效、更有利可图的方式分配至其他项目。 39董事会认为,终止国际商业结算分类对本集团财务及经营并无重大影响,且鉴于上述原因,符 合本集团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有利于本集团更好发展。该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内亏损为约 7905000港元。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数字货币业务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本集团宣布计划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老挝」)成立一间主要从事比特币的挖掘和交易的合营企业。该公布载列,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首盛企业有限公司(「首盛」)与卢增先生(「卢先生」)就于老挝成立一间合营企业(「老挝公司」)订立合营协议,老挝公司将分别由首盛及卢先生拥有51%及49%权益。根据协议,首盛及卢先生有条件同意老挝公司的缴足资本设定为2000000美元。首盛将以现金出资及卢先生将以现金或实物出资,即向老挝公司提供等值的比特币矿机(「矿机」)。注入的矿机型号须经首盛认可。 其后,交易结构经调整及由卢先生同意。首盛向卢先生配发股份,使得首盛由本集团拥有51%权益及由卢先生拥有49%权益,而首盛则全资拥有一间位于老挝的公司。此外,将投资之数字货币之种类将扩大至其他种类而不仅限于比特币。除股权结构及所涉及之数字货币之种类外,对老挝公司的投资金额及其他投资条款与条件与先前的合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大致相同。 董事会认为数字货币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成立老挝项目符合本集团发展金融科技产业的业务发展策略及计划,从而将有利于本集团未来的业务发展。董事会认为,此项目为本集团提供良机,将业务范围拓展至数字货币市场及使本集团的收入来源多元化。 40提供数字化物流服务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本集团宣布其计划于福州成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主要从事通过数智化运用平台为物流企业、货主、司机提供全方位的数字化物流服务。根据协议,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志投资有限公司与两名独立方订立合营协议,据此,将于中国福州市成立一间合营企业(「福州合营企业」),建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百万元,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出资。福州合营企业将分别由新志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中国附属公司及两名其他中国公民拥有 50%、40%及10%。 由于此业务营运受中国法律外商投资的限制,本集团拟采纳可变权益实体架构安排赋予本集团获取福州合营企业合共60%的经济利益及控制权,以致福州合营企业成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中。 董事会认为数字化物流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由于投资规模相对较小,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可藉福州合营企业带来的良机,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及风险将其业务版图拓展至数字化物流市场,使本集团收入来源多元化,并为本集团带来长期稳定的可持续收入增长。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的公布。 截至目前,福州合营企业已成立并正在申请所需执照。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就可变权益实体架构刊发进一步公布。 重大收购以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出售福建优你康 本集团透过一间中国附属公司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福建优你康」)于二零一九年年底首 次在福州启动隐形眼镜业务,且生产厂房的建设于二零二一年竣工。管理团队为增强我们的竞争优势在保持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及取得专利证书方面花费了大量精力。然而,在过去数年疫情的打击下,隐形眼镜业务的发展远远落后于我们的预期,并给本集团造成财务压力。 41本集团一直积极探索与不同行业专家及市场参与者的合作机会,以缓解隐形眼镜业务面临的 挑战及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688050))(「爱博医疗」)获引入作为福建优你康的投资者。 根据与爱博医疗订立的合作协议,爱博医疗已有条件同意注资人民币175000000元(「注资额」),以认购福建优你康约36.84%股权,并有条件同意以代价人民币70081600元向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香港优你康」)购买福建优你康约14.16%股权。此外,香港优你康已同意以代价人民币15500000元出售福建优你康15%的股权予股权奖励计划项下合资格员工的员工持股平台,以表彰彼等过去的贡献。 上述合作协议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并已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完成。香港优你康持有的福建优你康股权摊薄至34%及福建优你康成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该等一系列出售交易已录得已终止经营业务收益约812000港元。出售事项的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20及附注21(a)。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年度并无发生重大收购以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事项。 报告日期后事项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i)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香港优你康」)(作为反担保人);(ii)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博诺德医疗」)(作为担保人);及(iii)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合营企业」,由香港优你康及爱博诺德医疗分别拥有34%及51%的联营公司)(作为借款人)订立反担保合同,据此,香港优你康同意以其于合营企业的34%股权及相关权利(包括衍生权益、股息或其他收入)(对应其注册资本 21731200美元)以爱博诺德医疗为受益人提供反担保,作为一家中国之银行授予合资企业还款责任的抵押。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的公布。 42财务回顾 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及资产负债比率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总值及负债总额分别约为196616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378267000港元)及约138960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755839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录得权益总额约57655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622428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录得流动资产净值约3637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流动负债净额约225879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结存及现金约为33451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68997000港元),其中大部分以美元、港元及人民币计值。 本集团的流动比率(界定为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为1.03(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0.8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借款总额约为59126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901424000港元),均以人民币计值,其中96%(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86%)于一年内到期,4%(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2%)于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到期,另外零(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于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到期。明细如下: (i) 有抵押银行借款为零(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54664000港元按可变利率计息);而 有抵押其他借款约为12525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32726000港元),固定利率为6.5%; (ii) 无抵押其他借款约为40890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433370000港元),固定利率介乎3%至18%; (iii) 应付非控制权益、最终控股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免息贷款分别为约5190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56169000港元)、162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636000港元)及358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零);及(iv) 来自非控制权益的计息贷款为零(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2859000港元按浮动利率计息)。 43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资产负债比率(即借款总额与权益总额之比例)为1.03(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45)。 财务资源年内,本集团主要透过内部资源、借款以及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进行股本融资所筹集之所得款项继续为其营运提供资金。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将透过其业务营运产生流动资金,并将于必要时考虑利用进一步股本融资。 股本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20319072320股已发行普通股,且本集团之权益总额为约576556000港元。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账面值约为65952000港元之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已予抵押,作为本集团所获授若干其他借款(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380877000港元已予抵押,作为若干银行及其他借款之担保)之担保。 或然负债 本集团就若干银行授出之按揭融资提供担保,该等按揭融资涉及由本集团物业买家所订立之按揭贷款。根据担保之条款,倘该等买家拖欠任何按揭款项,本集团须负责向银行偿还违约买家结欠之按揭贷款连同其应计利息及任何罚款,且本集团届时有权接管有关物业之法定所有权。担保期限由相关按揭贷款授出日期起计,并于买家取得个人房产证后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就上述按揭融资向银行提供之担保约为45234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479329000港元)。 44外汇风险 由于本集团之部分资产与负债乃以人民币、美元及港元计值,为将外汇风险降至最低,本集团旨在将资金用于以相同货币计值之交易。 雇员及薪酬政策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雇用约73名雇员(二零二三年:77名(不包括已终止经营业务之雇员))。雇员薪金乃根据彼等之表现及经验每年检讨及调整。本集团之雇员福利包括绩效花红、医疗保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地方市政府退休计划,以及为员工提供教育资助以鼓励持续专业进修。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有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本公司接获全体董事之确认,彼等于本年度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及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股份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列之守则条文,惟以下指明及解释有关偏离原因的若干偏离者除外。 45(a) 根据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行政总裁」)之职务不应由同一人担任。然而, 本公司于年内并无正式委任主席或行政总裁。主席之职责及本集团业务之日常管理由执行董事集体处理,且由高级管理层团队支持,而高级管理层团队由兼备相关专业知识及经验之员工辅助。 董事会认为,此安排使得拥有不同专业知识之全体执行董事均能作出贡献,且有利于延续本公司之政策及策略,并符合本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鉴于本公司日后业务之发展,董事会将检讨现有架构并考虑提名合适人选填补主席及行政总裁职务空缺之事宜。 (b) 守则条文第C.2.7条规定,主席应至少每年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并无其他董事出席之会议。由于本公司并无委任新主席,故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主席与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并无执行董事出席之会议。 (c) 守则条文第F.2.2条规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目前主席一职为空缺。然而,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其中一名出席的董事获选为大会主席,以确保于大会上与股东进行有效沟通。 (d) 守则条文第C.6.3条规定,公司秘书应向主席及╱或行政总裁汇报。由于本公司并无正式委任主席或行政总裁,故公司秘书于年内向执行董事汇报。 除上文所述者外,董事认为,本公司于本年度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审核委员会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叶勇先生(主席)、陈岚冉女士及王建平先生)组成。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并已与管理层讨论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原则及常规,以及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事宜。 46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之工作范围 初步公布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 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及有关附注之数字,已获本集团核数师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先机」)确认与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经董事会批准之本集团年内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一致。先机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核证工作,故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并未就初步公布发表意见或作出任何核证结论。 发布末期业绩及寄发年报 本末期业绩公布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 w w. h k e x n e w s . h k及本公司网站 www.147hk.com发布。载有上市规则规定之所有资料的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可于上述网站查阅。 致谢 本人谨此代表董事会对本公司股东及业务伙伴持之以恒之支持,以及全体管理层及员工于本年度内努力不懈及尽心效力为本集团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承董事会命国际商业结算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袁亮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袁亮先生及陈少达先生;非执行董事刘雨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叶勇先生、陈岚冉女士及王建平先生组成。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