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消息 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 本公佈乃国际商业结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获本公司执行董事袁亮先生(「袁先生」)告知,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他已签署转让文件,将其持有的长鸿有限公司(「长鸿」)(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3.43%的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的 30%股权转让给任宇先生(「任先生」)(「转让」)。紧接转让前,任先生和袁先生直接拥有长鸿的70%及30%权益。紧随转让后,长鸿将由任先生全资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任先生将继续被视为于长鸿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而袁先生将不再拥有长鸿的任何权益。 本公司预期本次转让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