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自愿性公佈可能注资及附属公司引入一名投资者之意向书

2023-05-12 00:00:00

本公佈乃由国际商业结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交易时段后),(i)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香港优你康」);(ii)香港优你康直接全资附属公司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福建优你康」);及(iii)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88050),(「爱博诺德」)(「订约方」)订立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意向书」),据此,爱博诺德有意向福建优你康注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可能注资」)。

自意向书日期的30日内(「排他期」),未获爱博诺德事先书面同意,福建优你康的股东、董事及任何其他联属人士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第三方就可能注资相关或类似事宜进行沟通、讨论或协商,或签署任何书面文件。于排他期,福建优你康应于任何潜在投资者接洽时立即通知爱博诺德。

除管治法律及争议解决条文、排他性、保密性以及交易费及税项之外,意向书不构成订约方之间具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意向书须于(i)有关可能注资的正式协议签立之日;或(ii)自意向书日期起四个月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爱博诺德的可能注资,不仅使福建优你康的经营发展获得资金支持,更对其在隐形眼镜研发及生产以及提高市场竞争力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倘可能注资落实,其可能构成本公司的须予公佈交易。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按照上市规则的所有适用规定另行刊发公佈。

由于意向书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能注资未必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