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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新公司细则

2022-06-24 00:00:00

本公佈乃由国际商业结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对本公司的现有公司细则(「现有公司细则」)作出若干修订(「建议修订」),以(i)使现有公司细则符合最新的法律及监管规定,包括对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已生效的上市规则附录三作出的修订;(ii)允许召开本公司电子及混合股东大会;及(iii)作出其他相应内部管理的修订。鉴于建议修订的数量,董事会建议向本公司股东(「股东」)提出一项特别决议案,以采纳新公司细则并纳入建议修订(「新公司细则」)以取代及摒除现有公司细则。

建议采纳新公司细则须经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并将于股东在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后生效。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采纳新公司细则而对现有公司细则作出建议修订详情之通函连同召开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告将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