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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及审核委员会组成之变动

2020-05-18 00:00:00

太平地毡国际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李国星先生(「李先生」)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重选连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须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李先生已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之成员,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

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与其退任相关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向李先生于其任期内对本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董事会亦宣佈,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荣智权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