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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补充公告

2020-09-18 00:00:00

本公告乃由太平地毡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发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有关本公司盈利警告之公告 (「该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再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二零二零年首半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目前可取得的资料,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净亏损将约为港币 30,000,000 元,而二零一九年同期的净亏损则为港币 21,000,000 元,主要由于该公告所述因素所致。

如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的公告中所公佈,董事会批准将本公司的财政年度结算日由十二月三十一日更改为六月三十日。 因此,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业绩将不会单独公佈,而是将纳入本集团由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十八个月期间的合併业绩中,而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十八个月的净亏损将约为港币40,000,000 元。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十八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为依据,有关资料未经独立核数师落实或审阅及未经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审阅或批准,并可能作出调整。本公司现正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十八个月之业绩,财务资料及表现详情将于该财政期间之末期业绩公告中披露,该公告预期将于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 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