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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计划之法院聆讯结果

2019-08-20 00:00:00

兹提述香港建屋贷款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之公佈(统称「该等公佈」)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计划。除另有指明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等公佈及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批准计划之法院聆讯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佈,法院已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举行之法院聆讯上批准计划(经修订)。

批准计划(经修订)之法院颁令将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登记。计划届时将具约束力及生效。

预期生效日期

计划之生效日期预期将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本公司将就计划生效之确切日期另行刊发公佈以告知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