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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改本公司名称

2021-01-25 00:00:00

香港建屋贷款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之英文名称及中文名称由「The Hong Kong Buildingand Loan Agency Limited香港建屋贷款有限公司」更改为「CCIAM Future Energy Limited信能低碳有限公司」(「更改公司名称」)。

更改公司名称之条件

更改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i)本公司股东(「股东」)在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以批准更改公司名称;及

(ii)香港公司注册处批准本公司的新英文名称和中文名称(「新名称」)并签发更名证书。

假设上述条件获达成,更改公司名称将于香港公司注册处签发更名证书当日起生效。

更改公司名称之理由

董事会认为,建议的新名称将更能反映本集团业务发展的现况及未来发展方向。新名称可以为本公司提供更合适的公司形象及身份,并将对本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

更改公司名称之影响

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股东的任何权利或本公司的日常业务营运及其财务状况。

更改公司名称后,所有印有本公司现有名称之现有股票将继续为合法所有权的证明,并将继续有效地用于所有用途(包括交易、结算、注册及交付用途)。因此,本公司现有名称的股票将不会有任何转换成新名称的新股票的安排。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将仅以新名称发行本公司股票。

此外,待联交所确认后,本公司在联交所买卖股份的英文及中文股票简称亦将在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变更。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并酌情通过特别决议案以批准更改公司名称。载有(i)有关更改公司名称详细信息;及(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有关代表委任表格的通函,将在切实可行的时间范围内尽快寄发予股东。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间另行刊发公告,以将股东特别大会的结果、更改公司名称的生效日期以及本公司简称之相应变更通知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