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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0-08-31 00:00:00

香港建屋贷款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由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黄立志先生(「黄先生」)之任期即将届满,故黄先生已获重新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先生之任期将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惟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重选连任及退任,彼之董事袍金为每年100,000港元,该金额由董事会经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务、经验及职责以及市况而釐定。

黄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黄先生,69岁,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随后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获调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亦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彼为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国际资产」)之顾问。加入中信国际资产之前,黄先生曾任多个职务,包括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局长逾20年。黄先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累积丰富经验,特别是在环保业务投资方面。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与重新委任黄先生有关之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予以披露。概无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