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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内幕消息条文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所发佈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当中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者之溢利较去年同期上升约204.7%。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儘管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溢利大幅增加,惟仅预期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的溢利将较去年同期增加多于40%。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溢利的大幅度同比增长率主要归因于本集团分别录得在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溢利处于较低水平及在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溢利处于相对较高水平,原因如下:

(i)全球新冠疫情对本集团港口项目在2020年上半年共完成的集装箱吞吐量及散杂货吞吐量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相对较低水平之经营溢利;及

(ii)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主要一次性特殊收益为视为出售一间联营公司部分权益港币4.50亿元(除税后)及其他非经常性项目(详情载于本公司2021年中期报告)。

相反,与2021年下半年相比,2020年下半年的溢利同比增长率预期将不太明显,原因如下:

(i)在2020年下半年,全球新冠疫情对本集团经营溢利的影响减缓;及

(ii)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主要一次性特殊收益为终止一间合营企业以权益法计算港币9.12亿元(除税后)及其他非经常性项目(详情载于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由于上述理由,本公司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溢利同比增长率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溢利同比增长率将会放缓。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估计,而并非基于已经由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的任何资料或数据。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详细财务资料将于2022年3月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