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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 修订股东贷款票据的利率

2021-04-29 00:00:00

(1)背景

本公告乃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之自愿公告。谨此提述本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的公告,内容有关PONI向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Goldframe发行本金额为162.5百万澳元(相等于约958百万港元)的股东贷款票据。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建议订立一份修订,以修订股东贷款票据的利率。修订股东贷款票据的利率的协议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上市规则,待取得CMPG(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其A股及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的批淮后,方可进行。

CMPG已于2021年4月29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上市规则就修订股东贷款票据的利率发佈公告,有关详情可于www.cninfo.com.cn查阅。

(2)修订股东贷款票据的利率

PONI拟就日期为2014年5月29日及于2020年5月29日经修订的股东贷款票据的平边契据订立修订契据。根据修订契据,股东贷款票据的利率将由年利率8%修订为(i)向PONI提供的若干贷款融资所适用的利率的加权平均值(考虑到相关的借款成本)与(ii)年利率0.5%之和。

于本公告日期,股东贷款票据的现有票据持有人为TIFInvestmentsB及Goldframe。TIFInvestmentsB及Goldframe各自于价值162.5百万澳元(相等于约958百万港元)的股东贷款票据中拥有权益,各自占已发行股东贷款票据的50%权益。

受限于CMPG是否取得股东批准,Goldframe及TIFInvestmentsB均拟订立票据持有人同意书,以批准修订载于修订契据的股东贷款票据的条款。

(3)上市规则的涵义

PONI为本公司间接拥有50%权益的一家合营企业的子公司,且根据上市规则并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由于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载有关股东贷款票据的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故该交易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所有申报及披露规定。因此,本公告乃由本公司董事会自愿作出。

(4)订约方的资料

Goldframe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及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

PONI为一家根据澳洲法律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主要从事PortofNewcastle的营运。本公司及TIFInvestmentsB分别间接拥有其50%及50%权益。

据董事作出一切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TIFInvestmentsB及其各自之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5)进行交易的理由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修订契据及票据持有人同意书乃按正常商业条款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考虑到(一)市场资金成本下降、(二)修订利率能降低PONI经营成本,提升PONI及其附属公司的盈利能力及长期市场竞争力及(三)TIFInvestmentsB将受限于相同修订利率后,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修订契据及票据持有人同意书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